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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簡易庭103年度北簡字第1371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北簡易庭
  • 裁判日期
    104 年 02 月 09 日
  • 法官
    葉詩佳
  • 法定代理人
    李儁芳

  • 原告
    橙橙設計工程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李建良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北簡字第13711號原   告 橙橙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儁芳 訴訟代理人 吳奕綸律師 被   告 李建良 訴訟代理人 王晨桓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2 月 9 日臺北簡易庭 法 官 葉詩佳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2 月 9 日書記官 林錫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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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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