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簡易庭104年度北簡字第13858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北簡字第13858號
- 原告
- 許嘉琪即臺北市私立師大文理短期補習班
- 訴訟代理人
- 鄭建國律師
- 被告
- 巨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施國正
- 訴訟代理人
- 謝德祥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租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二日上午十一時二十分在本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北簡字第13858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租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二日上午十一時二十分在本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北簡易庭104年度北簡字第1…」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