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簡易庭105年度北勞小字第108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北勞小字第108號
- 原告
- 鴻亮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周賢勳
- 訴訟代理人
- 許志綸
- 訴訟代理人
- 黃家琪
- 訴訟代理人
- 黃晴筠
- 被告
- 龍口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中光
- 訴訟代理人
- 蕭博丞
吳碧微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扣押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北勞小字第108號
吳碧微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扣押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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