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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簡易庭105年度北訴字第2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管理費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北簡易庭
  • 裁判日期
    106 年 07 月 31 日
  • 法官
    郭麗萍

  • 當事人
    萬象大廈管理委員會南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北訴字第23號原   告 萬象大廈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吳高秀華 訴訟代理人 李建民律師 複代理人  李志聖律師 訴訟代理人 李源鴻 被   告 南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隆吉 訴訟代理人 林興富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管理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7 月 31 日臺北簡易庭 法 官 郭麗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7 月 31 日書記官 陳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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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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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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