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簡易庭107年度北簡字第14363號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北簡字第14363號
- 原 告
- 隨身遊戲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惠玲
- 訴訟代理人
- 陳秀樺
- 被 告
- 奧汀整合行銷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翰穎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委刊費用尾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二十日上午九時四十五分在本庭第四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北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委刊費用尾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二十日上午九時四十五分在本庭第四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北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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