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簡易庭107年度北簡字第2832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北簡字第2832號
- 原告
- 洪頌凱
- 被告
- 鳳翔旅行社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 法 定
- 代理人
- 林文弘
- 被告
- 曹修平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7 年5 月7 日下午2 時55分在本庭第2 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北簡字第2832號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7 年5 月7 日下午2 時55分在本庭第2 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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