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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7年度北小字第2000號

損害賠償民事裁判日期 107 年 10 月 12 日

法官吳若萍

原告
蔡建一
原告
王畇茜
被告
世邦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屬庄
訴訟代理人
邱益翔

      周祖修

      林文毅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7 年11月5 日下午2 時50分在本庭第2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臺北簡易庭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12 日

法 官 吳若萍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12 日

書記官 賴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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