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簡易庭107年度北簡字第12713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北簡字第12713號
- 原告
- 黑綿羊映畫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威志
- 被告
- 心動態動畫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倫嘉堯
上當事人間因請求給付價金事件,原告曾聲請對被告發支付命令
,惟被告已於法定期間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應以支付命令之
聲請視為起訴,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貳拾捌萬捌仟捌佰柒
拾參元,應繳裁判費新臺幣參仟零玖拾元,扣除前繳支付命令裁
判費新臺幣伍佰元外,尚應補繳新臺幣貳仟伍佰玖拾元。茲限原
告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補繳,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原告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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