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簡易庭107年度北簡字第8109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北簡字第8109號
- 原告
- 國立臺灣大學
- 法定代理人
- 郭大維
- 訴訟代理人
- 黃鈺華律師
- 被告
- 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勝勇
- 訴訟代理人
- 黃炫中律師
- 複代理人
- 陳怡臻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十五日上午九時四十分在本庭第三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北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北簡字第8109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十五日上午九時四十分在本庭第三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北簡易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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