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北簡字第10988號
- 上訴人
- 即原告
- 酈泰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雷鈞達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李麗貞即象牙紅冰菓店間請求給付租金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9年3月13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臺幣壹萬伍仟陸佰玖拾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則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8年度北簡字第10988號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李麗貞即象牙紅冰菓店間請求給付租金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9年3月13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臺幣壹萬伍仟陸佰玖拾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則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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