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簡易庭109年度北司調字第55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召開推廣工業會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北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9 年 05 月 05 日
- 當事人黃健治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北司調字第553號聲 請 人 黃健治 上列聲請人就其與相對人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等人間聲請召開推廣工業會調解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之聲請駁回。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按依法律關係之性質、當事人之狀況或其他情事可認為不能調解或顯無調解必要或調解顯無成立之望者,得逕以裁定駁回,民事訴訟法第406 條第1 項第1 款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聲請調解,請求相對人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台耀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吳丁凱、張淑芬、張忠謀、吳永箴、張孝林、世大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劉德音、魏哲家、李清、牛孝卿、曾繁城、曾捷、余振華、余日章、吳顯揚、吳定瑄、廖永豪、廖日興、王英郎、王昆松、林錦坤、林萬得、何麗梅、何德燦、秦永沛、秦凌霄、米玉傑、米福江、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王本耀、李世光、蔡溫、劉增銓、賀陳弘、賀陳詞、戴謙、戴壽、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中宇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春源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蔡明介、李翠馨、蔡明顯、蔡明仁、蔡誼甄、沈哲永、沈歆媮、蔡其軒、蔡清道、吳益、李阿勤、沈求、蔡力行、蔡同璵、吳重雨、吳首、徐敬全、徐長厚、陳冠州、陳榮新、莊承德、莊義源、蔡守仁、蔡正義、張豫臺、張英俊、聯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何秦舜、何朝金、何陳玉英、閻紫宸、王守仁、王守禮、謝居財、黃秋永、宏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陳善南、陳日昇、沈顯和、林澤明、訊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冠生、李翰紳、王雀息、家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陳其宏、蒙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蔡義泰、蔡義興、史靜芬、蔡旻杰、蔡雨彤、黃學義、賴建男、深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智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俊升、馮銘發、賴郁芳、竑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陸惠慈、孫明申、孫明毅、朝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孫得人、孫得賓、春日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輝政、凌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賴洋助、劉昌龍、陳文鋒、曹餘祥、立熠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李素津、立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合勤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朱順一、白蓮蘋、陳玉龍、楊國榮、創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曾繁城、陳超乾、研華股份有限公司、劉克振、蔡淑妍、張家豪、何春盛、研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遠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華榮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伸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翁朝棟、蘇泉、林向東、謝其嘉、辜顯榮、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中旺、林裕欽、友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葉茂林、陳華齡、范振群、邱東昇、偉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柯吉源、偉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鍾鼎君、李思佳、王駿東、李麗生、黃秀玲、達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蘇開建、蔡耀坤、李焜耀、佑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林振興、翁啟培、張力豪、佑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啟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謝宏波、高健榮、彭錦彬、緯創資通股份有限公司、林憲銘、黃柏漙、彭錦彬、智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陳瑞聰、曾釗鵬、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許勝傑、周永嘉、翁宗斌、金寶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沈軾榮、沈俊德、鵬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義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葉儀晧、顏國隆、宗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車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蔡裕慶、魏成穀、蔡裕成、寶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蔡珠蘭、曾蔡珠美、蔡文正、資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聯成化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東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茂鈺紀念股份有限公司、林耀英、林恩平、高芳、林恩舟、蔣翠英、陳世卿、神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黃明漢、蔡豐賜、苗豐強、苗華斌、神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達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聯華實業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柯衣紹、何繼武、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彭双浪、柯富仁、喬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林東旭、張漢章、凌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黃洲杰、群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許崑泰、呂進宗、許勝雄、苗豐盛應連帶對聲請調解狀所載被告送達地址之『附近鄰居』召開推廣工業會,惟『 附近鄰居』實屬多數不特定人,聲請人亦未按民事訴訟法第4 05條第2項規定,表明調解標的之法律關係及爭議,且本件 相對人眾多,顯難以進行調解程序,揆諸首揭規定,應認調解顯無成立之望,爰以裁定駁回本件聲請。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406 條第1 項第1 款、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5 日臺北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陳美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