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北小字第2591號
- 原告
- 縱橫天廈管理委員會
- 法定代理人
- 廖振德
- 訴訟代理人
- 凌永鴻
- 被告
- 崴秀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許光輝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管理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9年9月23日下午3時10分在本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9年度北小字第2591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管理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9年9月23日下午3時10分在本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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