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北簡字第6189號
- 原告
- 黃愛珠(未記載住居所)
- 被告
- 珍菌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桂銘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理由
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9年度北簡字第6189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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