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簡易庭110年度北小字第1000號
宣示判決筆錄
110年度北小字第1000號
- 原告
- 吳羿鋐
- 被告
- 力威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吳政勳
(未到)
上列當事人110年度北小字第1000號返還旅費事件,於中華民國110年4 月27日下午4 時36分在本庭第2 法庭公開宣示判決,出席人員如下:
通 譯 楊景雄朗讀案由。
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17,430元,及自民國110 年2 月9 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二、訴訟費用新台幣1,000元由被告負擔。
三、本判決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台幣17,430元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一、被告與原告簽訂旅遊契約,其後因疫情關係於民國109 年2月19日,被告扣除相關成本後同意退還原告新台幣17,430元等,已經原告提出退款切結書等為證,依民事訴訟法第280條第3項準用第1項規定,可以認定,應判決如主文第一項。
二、依職權宣告假執行及定免假執行之擔保如主文第三項所示。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78條規定確定訴訟費用如主文第二項所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