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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簡易庭110年度北小字第102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租金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北簡易庭
  • 裁判日期
    110 年 04 月 30 日
  • 法官
    陳家淳
  • 法定代理人
    盧士傑、孫亞熙

  • 原告
    達願科技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實瑞氏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北小字第1023號 原 告 達願科技有限公司 法 定代理 人 盧士傑 訴 訟代理 人 丁遵富 被 告 實瑞氏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孫亞熙(Brawer Boris Bryan)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租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一0年五月三十一日下午四時二十分在本庭第四法庭行言詞辯論。 理 由 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30  日臺北簡易庭 法 官 陳家淳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4   日書記官 蘇炫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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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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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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