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北簡字第4868號
- 上訴人
- 李沅融
508號20樓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亞仕國際物流有限公司間請求車輛所有權移轉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0年12月21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上訴訴訟標的價額為新臺幣(下同)50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8,1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1第3項、第442條第2項前段之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臺北簡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