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簡易庭110年度北司補字第229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北簡易庭
- 裁判日期110 年 09 月 08 日
- 當事人隆豪營造有限公司、夏宗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北司補字第2293號 聲 請 人 隆豪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夏宗全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順元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給付工程款事件,因聲請人未據繳納聲請費,查本件調解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3,123,396元,應徵聲請費2,000元。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0第1項之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7日內向本院(臺北市○○區○○路000號)補繳上開聲請費,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 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8 日臺北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陳美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