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北簡字第14635號
- 原告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程耀輝
上列原告與被告蔣明杰即聖杯皇后塔羅企業社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理由
一、按原告之訴,被告無當事人能力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3款定有明文。
二、本件被告蔣明杰(即聖杯皇后塔羅企業社)已於民國110年2月4日死亡,有被告個人基本資料查詢結果表在卷可稽,原告猶於110年9月15日對無當事人能力之蔣明杰即聖杯皇后塔羅企業社提起訴訟,顯不合法,且其情形不能補正,依上開規定,應以裁定駁回之。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3款、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