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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北簡字第14635號

返還借款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09 月 24 日

法官蔡玉雪

原告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程耀輝

上列原告與被告蔣明杰即聖杯皇后塔羅企業社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理由

一、按原告之訴,被告無當事人能力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3款定有明文。

二、本件被告蔣明杰(即聖杯皇后塔羅企業社)已於民國110年2月4日死亡,有被告個人基本資料查詢結果表在卷可稽,原告猶於110年9月15日對無當事人能力之蔣明杰即聖杯皇后塔羅企業社提起訴訟,顯不合法,且其情形不能補正,依上開規定,應以裁定駁回之。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3款、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庭提出抗告狀,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24  日

               法 官 蔡玉雪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24  日

               書記官 陳黎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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