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北簡字第17540號
- 原告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順欽
- 訴訟代理人
- 姜照斌律師
- 被告
- 鴻大營利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韋益群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扣押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臺北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0年度北簡字第17540號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扣押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臺北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北簡易庭110年度北簡字第1…」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