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簡易庭111年度北簡字第1002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報酬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北簡易庭
- 裁判日期112 年 06 月 09 日
- 當事人許郁晨即薇愛國際娛樂工作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北簡字第10022號 原 告 許郁晨即薇愛國際娛樂工作室 訴訟代理人 彭彥植律師 蕭棋云律師 廖孟意律師 被 告 英屬維京群島商未來趣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國棟 訴訟代理人 連致宇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9 日臺北簡易庭 法 官 郭麗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9 日書記官 陳怡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