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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簡易庭111年度北簡字第326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北簡易庭
  • 裁判日期
    111 年 03 月 23 日
  • 法官
    徐千惠
  • 法定代理人
    陳忠鏗、鄭凱元

  • 原告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凱立海產有限公司法人徐立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北簡字第3260號 原 告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忠鏗 訴訟代理人 李怡萱 羅天君 被 告 凱立海產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鄭凱元 被 告 徐立東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原告陳報兩造於宣判前業經初步和解協商且和解有望,進狀請求本院再開辯論以便和解事宜進行,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11年4月22日上午10時20分,在本院臺北簡易庭第3法庭行言詞辯論,兩造應 庭前陳報和解結果,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23 日臺北簡易庭 法 官 徐千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23 日書記官 蘇冠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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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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