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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112年度北簡字第5938號

給付票款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08 月 11 日

法官蔡玉雪

原告
青禾盛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涯欣
被告
果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淑惠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12年7月28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12,000,000元,及如附表所示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117,600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被告如以新臺幣12,000,000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略。

計 算 書:項目金額(新臺幣)備註第一審裁判費117,600元合計117,600元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庭提出上訴狀,並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1  日

         臺北簡易庭 法 官 蔡玉雪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1  日

               書記官 陳黎諭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號 付款人 支票號碼 發票日 票面金額 提示日即 利息起算日 1 板信商業銀行西門分行 HZ0000000 000年4月23日 1,500,000元 111年11月18日 2 同上 HZ0000000 000年5月23日 1,500,000元 111年11月18日 3 星展(台灣)商業銀行南京東路分行 DZ0000000 000年7月23日 1,000,000元 111年11月18日 4 同上 DZ0000000 000年8月23日 1,500,000元 111年11月18日 5 同上 DZ0000000 000年9月23日 1,500,000元 111年11月18日 6 同上 DZ0000000 000年10月23日 1,000,000元 111年11月18日 7 同上 DZ0000000 000年11月23日 2,000,000元 111年11月23日 8 同上 DZ0000000 000年12月23日 2,000,000元 11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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