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簡易庭112年度北重訴字第1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交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北簡易庭
- 裁判日期113 年 03 月 07 日
- 當事人黃信傑、黃允楓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北重訴字第12號 原 告 黃信傑 訴訟代理人 黃諮宣 被 告 黃允楓 立誠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謝文瑞 訴訟代理人 陳安迪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7 日民事庭 法 官 戴于茜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7 日書記官 徐宏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