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北簡字第10780號
- 原告
- 翊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巫采燕
- 訴訟代理人
- 巫禮昌
- 被告
- 象新國際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蘇國枋
- 訴訟代理人
- 陳秋鳳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4年3月4日下午2時45分在本院臺北簡易庭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3年度北簡字第10780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4年3月4日下午2時45分在本院臺北簡易庭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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