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北簡字第8670號
- 原告
- 張玉瑩
- 被告
- 黃政傑
- 被告
- 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 上一人之法定代理人
- 許邦福
- 訴訟代理人
- 陳慧真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何宗憲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4年度北簡字第8670號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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