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簡易庭94年度北小字第295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北簡易庭
- 裁判日期95 年 05 月 12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北小字第2959號上 訴 人 言瑞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即被告廣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間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95年3月28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 二審上訴,查上訴人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臺幣1,500元,然未據 上訴人繳納,爰依民事訴訟法第436之1第3項、第442條第2項前 段規定,命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庭如數繳納, 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12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台北簡易庭法 官 匡 偉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庭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12 日 書記官 戴伯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