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簡易庭94年度北訴字第10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北訴字第10號
- 原告
- 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梁家鏘
- 訴訟代理人
- 張孝詳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乙○○
- 被告
- 偕順有限公司
- 被告
- 五樓
- 法定代理人
- 丙○○
- 訴訟代理人
- 張睿文律師
- 複代理人
- 吳忠德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北訴字第10號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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