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7 分鐘讀完 全文 2,244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簡易庭上列當事人間96年度北簡字第46466號

返還不當得利民事裁判日期 96 年 11 月 23 日

法官洪純莉

宣  示  判  決  筆  錄

原告
乙○○
被告
華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列當事人間96年度北簡字第46466號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於中華民國96年11月20日言詞辯論終結,同年96年11月23日下午四時在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第六法庭公開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朗讀案由兩造均未到

法官朗讀主文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事實及其理由要領

,記載於下: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新台幣壹仟伍佰伍拾元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起訴主張:訴外人毛永勝(即毛宗華)於民國93年7月2日與被告經營之華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稱華燁公司)簽訂訂購合同,向華燁公司訂購14.1"LCD RECYCEL PANEL,型號SumdungLT140 X1-151共126片,貨款總金額美金11,709元,依毛永勝與被告約定,毛永勝應預付訂金新台幣 (下同)15萬元予華燁公司,唯毛永勝手頭不甚寬裕,經原告及被告協議後,同意由原告簽發面額15萬元、發票日93年6月15日之支票乙紙 (即系爭支票)交予被告收執,系爭支票已於同年6月15日兌現。訴外人毛永勝為擔保償還上開借款債務,簽發面額為15萬元之本票交付原告以為擔保之用。詎原告持前揭本票向毛永勝請求依約償還票款,毛永勝以被告未依約交付其所訂購之貨品,其與被告公司之訂購契約業經解除,不給付前揭本票票款,為此,被告公司即應返還前揭原告所給付之票款15萬元。屢經催討,未獲置理,為此,提起本件訴訟請求被告應給付毛永勝15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之法定遲延利息,並由原告代位受領之等語。被告則以:原告所述之事實,業經鈞院以95年度北簡字第9887號判決駁回確定,其公司與原告並未有債權債務糾紛,聲明:原告之訴駁回等語以為抗辯。

二、查原告對於本件起訴之事實,固主張被告公司應負清償之責,然於本院言詞辯論期日復稱其要告被告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等語(詳本院96年11月20日言詞辯論筆錄),而原告與被告法定代理人間就同一事件,業經本院以95年度北簡字第9887號判決駁回原告之訴確定一節,有前揭判決及95年度簡上字第340號網路判決查證屬實,被告此部分抗辯自堪信為真實;再按民法第179條前段固規定: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等語。而所謂無法律上之原因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係指受利益與損害之間須有因果關係,即一方之受利益與他方之受損害,須互為因果,且其因果關係須為直接的,其間因果關係是否直接存在,應以受益之原因事實與受損之原因事實是否同一為斷。查本件係毛宗華向被告公司訂購產品,有原告提出之訂購合同附卷為憑,毛永勝向原告借款15萬元用以支付被告公司之定金,指示原告將面額15萬元之支票交付被告公司,被告公司已收到原告所收受支票兌現之15萬元,為兩造所不爭執,原告交付支票予被告公司之法定代理人,係因毛永勝向原告借款以支付其應付被告公司之定金,原告雖因支票兌現而付出15 萬元,然原告係為履行對毛永勝之借款契約,而依毛永勝之指示交付15萬元,因毛永勝未依約還款致原告受有損害,足認被告公司所受利益與原告所受損害,並非同一原因事實,亦即被告公司所受利益與原告之受損害並無直接因果關係。又原告對於毛永勝依法得向被告公司行使解除權一節,均未舉證以實其說,其遽以代位權提起本件訴訟,亦難認依法有據。

三、綜上所述,原告與被告法定代理人間之不當得利事件業經判決原告敗訴確定、被告公司因出售貨物而收受原告之支票取得票款,與原告所受損害之間並無直接因果關係、原告對於毛永勝得合法行使系爭解除權之事實,迄未舉證,原告自難遽以取得代位權。從而,原告基於代位請求權,請求被告給付毛永勝15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並由代位受領之,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四、本件判決事證已明,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舉證,核與判決結果無影響,爰不另一一論述。

臺北簡易庭

以上筆錄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二十日內向本庭(臺北市○○○路○段126巷1號)提出上訴狀。(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1  月  23  日

                 書記官 梁華卿

法 官 洪純莉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1  月  23  日

                 書記官 梁華卿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北簡易庭上列當事人間96年度…」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