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6 分鐘讀完 全文 1,975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簡易庭

返還租賃物等民事裁判日期 99 年 03 月 25 日

宣  示  判  決  筆  錄

原告
財盟小客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丙○○
被告
六釩企業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丁○○
被告
甲○○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租賃物等事件,於中華民國99年3月11日言詞辯論終結,同年3月25日下午5時在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第四法庭公開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朗讀案由兩造均未到

法官朗讀主文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事實及其理由要領

,記載於下:

主文

被告六釩企業有限公司應將附表所示租賃車輛返還原告。被告六釩企業有限公司如不能返還時,應與被告丁○○、甲○○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貳佰貳拾貳萬元,及自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二十六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二十計算之利息。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佰零叁萬玖仟捌佰陸拾元。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陸拾壹萬捌仟貳佰元,及自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二十六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十五計算之利息,暨自民國九十八年七且一日起至返還上開車輛之日止,按月給付原告新臺幣伍萬陸仟貳佰元。

訴訟費用新臺幣叁萬玖仟陸佰陸拾貳元由被告連帶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程序方面:本件依兩造約定條款第19條約定,合意以本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則本院自有管轄權,合先敘明。

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 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實體方面:原告主張:被告六釩企業有限公司於民國96年10月30日邀同被告丁○○、甲○○為連帶保證人與原告簽立自用小客車租賃契約書,承租車牌號碼為6518-KK,車型X53.0D之BMW小客車一輛,租期自96年11月1日起至101年10月31日止,約定每期租金新臺幣(以下同)56,200元。詎料被告僅支付租金至97年7月31日,於97年8月1日起即發生遲付租金之情事,經原告依契約第條第3項規定終止契約。被告於契約終止後未返還租賃物並逃匿無蹤,足見本案系爭車輛確實有無法回收之情事,故依契約第15條第4項規定,被告應連帶賠償原告該車之時價2,220,000元,以作為無法收回或難以收回原告已支出之成本。另依契約第15條第3項第2款前段規定,原告得請求被告連帶給付違約金1,03 9,860元。再者,被告僅付租金至7月31日,尚餘51期租金未付,依契約第2條第2項、第15條第3項第2款後段,被告應按月給付租金56,200元等語。並聲明:如主文第一項至第三項所示。

被告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本件原告主張之事實,已據其提出契約書、車輛交付事項表、支票、存證信函、報案三聯單、併案通緝書、統一發票、車訊雜誌等件影本為證,核屬相符,且被告經合法通知又未提出任何書狀或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爭執,堪信原告主張為真實。

從而,原告請求被告返還如附表所示之車輛及給付如主文所示之金額、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又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 條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依同法第389 條第1項第3款規定,應職權宣告假執行。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車型          │BMW X5 3.0D                         │
├───────┼──────────────────┤
│車號          │6518-KK                             │
├───────┼──────────────────┤
│排氣量        │2979 C.C.                           │
├───────┼──────────────────┤
│車身號碼      │WBAFF41080L203832                   │
└───────┴──────────────────┘
以上筆錄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庭(臺北市○○○路
○段126巷1號)提出上訴狀。(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25     日
                                  書記官  黃文芳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北簡易庭」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