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簡易庭99年度北簡字第9502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北簡字第9502號
- 原告
- 豐達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仙金
- 訴訟代理人
- 張漢榮律師
- 複代理人
- 魏世欣
- 被告
-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蔚山
- 訴訟代理人
- 卓素芬
江依蓉
阮信彰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年二月十六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本庭第三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北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北簡字第9502號
江依蓉
阮信彰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年二月十六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本庭第三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北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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