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附民字第61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0年度附民字第61號
- 原告
- 唯誠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周宴瑜
- 訴訟代理人
- 陳彥任 律師
- 被告
- 德蔻天然有機產品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西池
- 被告
- 林逸修
上列被告因本院100年度上易字第60號公平交易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 官 蔡永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