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附民字第305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0年度附民字第305號
- 原告
- 洪瑞峰
- 被告
- 許思婷
江文雅
吳育嘉
(另案於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執行中)
張光明
李忠祐(原名李文進)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100年度上易字第2726 號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 官 溫耀源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0年度附民字第305號
江文雅
吳育嘉
(另案於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執行中)
張光明
李忠祐(原名李文進)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100年度上易字第2726 號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 官 溫耀源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