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附民字第188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1年度附民字第188號
- 原告
- 鈞林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周志彦
- 被告
- 原聰
上列被告,因民國101 年度上易字第1756號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二十一庭審判長法 官 王國棟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1年度附民字第188號
上列被告,因民國101 年度上易字第1756號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二十一庭審判長法 官 王國棟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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