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重附民字第1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銀行法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08 月 29 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2年度重附民字第15號原 告 尹冀 侯春彬 尹林月娥 劉瑞士 趙燕玲 張家浤 豐聖華有限公司 上 一 人 法定代理人 郭永豐 林修賢 李珊妙 葉麗華 黃心培 九太汽車有限公司 上 一 人 法定代理人 黃秀卿 邱添源 廖偉凱 廖秀桂 吳壁梅 郭文惠 黃國鎮 謝麗娜 王虹晴 曹怡琴 廖威盛 許芳齊 賴桂員 謝純娥 羅清華 羅清玉 陳囿伊 楊鴻恩 陳明權 吳美回 陳君豪 上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上 一 人 法定代理人 張夢衿 張學葳 孫小鳳 陳玉玲 郭靜如 林先傑 賴敏男 彭瑞花 周阿花 楊秀雲 連登燦 楊秋香 柯建銘 楊弘詣 賴柏臻 陳俞榕 李雅萍 邱翊瑄 陳嬿圓 許庭瑋 詹吟燕 陳怡容 葉飴卉 陳盛益 石朝旭 葉秀芳 陳秀緣 呂瑜甄 廖堉均 陳洺逸 陳建祥 王蕙英 賴家澤 陳傳寵 吳國仁 陳展翔 卓榮泰 葉岱沂 王茜妏 薛夙真 葉淳秀 張國和 李建勳 留婉馨 吳蔡不碟 吳素真 簡堂鴻 簡榮志 簡莉蒓 簡碩良 簡良津 胡敏秀 蔡妍虹 鄭錦聰 黃清枝 鄧玉英 黃清雲 葉懿靚 王陳阿時 蔡雪翎 林宗政 張徐桂 張良港 張玉梅 林李英 林碧敏 林萩苓 林宣賢 林政輝 林殷弘 李秀娟 卜俊寧 古元香 簡維珊 湯宜霖 楊上嬅 徐苡瑄 莊鍾茶妹 莊子儀 王河葉 黃玉萍 劉瑞文 許玉蓉 楊璟蓉 楊子瑢 周素娥 韓亞靜 林毓秀 李諄彥 姜智芳 王蔡春子 郭秀蘭 徐世輝 陳宥竹 洪佑玟 張世蘭 黃銘鏗 安基興業有限公司 上 一 人 法定代理人 范 端 鄭清煙 許招香 蕭美玲 劉定光 劉徐癸妹 黃碧絨 吳寶芳 陳淑芬 張朝琴 劉貴祥 黃淑景 鄭博文 陳美華 廖桂平 廖振傑 胡銀旗 王素鑾 潘春花 楊秀鳳 呂欣明 游玲羽 林昭隆 林 南 林忠瑜 陳怡如 葉蓮香 周鳳雯 高陳賢 卓彩蓮 葉祥富 陳素卿 葉思賢 葉金珠 沈蘭妹 楊金水 王金葉 周玉釵 呂義廣 呂學俊 呂政瑩 范玉英 王昱茹 陳菀婷 蘇珮璿 吳馬淑華 林冬梅 陳彥銘 蘇王環 張文娟 劉義邦 陳淑純 彰化縣溪湖鎮○○○街00號 彰玉琤 曾燕玲 王秀足 劉榮財 曾謝英 陳麗卿 許凱琳 許政勛 黃誌文 張雪雯 洪佳慈 傅紅蓮 張秀真 陳良珊 林茗榤 荊莊素貞 莊美滿 林姿伶 莊碧雲 吳惠敏 羅炳欽 游翔翎 游翔翊 游進財 游進祿 游財福 汪 棗 許志宏 許芳綺 許明賢 黃秀霞 陳俊佳 莊淑梅 吳家榛 蘇美鳳 卓宏燁 蔡誠坤 陳宇文 華玉珠 吳杜英 江賢肇 劉江萬 劉靜怡 林月慧 蘇盈吉 陳禹璇 傅英綉 曾秋玲 蘇劉秀霞 吳火盛 張桂蘭 汪峰玲 陳玉芳 陳郁欣 陳君萍 陳興進 劉文斌 劉威良 黃靖淳 翁陳寶貴 劉春美 王文和 張金泉 林翠華 施豐濟 施明雅 施明宏 林坤和 林廖愛治 蔣東翰 陳良瑜 陳良惠 廖冠雯 劉怡吟 呂羅換 羅窓妹 鍾淑雯 陳婉菁 李緒煬 黃永盛 林淑玲 涂伊盈 蕭楓雲妹 葛志偉 葛侯均 范振輝 胡麗萍 方耀德 環球保安科技行銷有限公司 (原名:旅安行銷科技有限公司) 上 一 人 法定代理人 蘇靜美 劉光武 許素觀 劉光芸 許王淑媛 許正宏 王喬琳 晶璽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上 一 人 法定代理人 蔡天靜 施秋貴 蔡美惠 吳林豪 歐麗平 官旭騏 傳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上 一 人 法定代理人 胡坴培 徐仁鏡 彭瑞媛 顏志豪 黃胡翠娥 胡淑幸 胡朔豪 周添財 范玉美 林建良 陳炤中 張家儒 林憲廷 王秋琪 王宋瑞貞 王秋桂 王戴玉英 林盛乾 呂志遠 林鳳香 吳珮妤 張桂葉 郭張金鑾 林輝龍 連淑慧 陳燕秋 蕭寶珍 蘇玉梅 蘇玉裡 林瑟雅 蘇富盛 王美霞 王梅桃 吳添熙 劉鳳媛 陳溥熙 葉景妹 蔡秋玲 李進春 程織鳳 程織香 傅詩茵 王士榮 黃雲鶴 顏宇涵 連清旭 陳雅青 何婉婷 阮氏恩 陳艷嬌 謝金榮 邱慶森 邵華潭 董煌騰 何秀碧 何黎鳳 施碧玉 張美惠 吳佩珍 均富行銷有限公司 上 一 人 法定代理人 黃纓茹 張仁德 陳雅文 鄧明珠 顏慧貞 鄧文珠 呂志偉 劉秀蓉 謝幸娟 王貞方 陳志杰 王勝喜 陳錦圖 王玟淇 周秀惠 林金滿 武家明 林玉鳳 王素珠 王正美 周秀鳳 詹秀卿 蔡慶雄 林烏蝶 張哲嘉 顏雅楨 謝豐玉 蔣秀鳳 楊凱翔 張沐皇 曾榮儀 曾茂談 李炘穎 余佳穎 葉曉芳 彭姵甄 林信玉 林伶音 溫秀英 羅素金 林明霞 陳碧娥 許楨祥 黃誌雄 林慶維 王聖元 彭衍順 黃秋香 黃蔡賞 許婉萍 潘榮富 曾麗華 劉曼萍 劉淑萍 林孟樺 李玉枝 黃玉玲 何春梅 吳林杰 謝火盛 劉顏桂香 上列二百七 十四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邱奕澄律師 陳育廷律師 原 告 蔡煥輝 住基隆市○○區○○○街000號 尚海星 住臺北市○○○路000巷0號7樓 陳盈如 住臺中市○○區○○路000號4樓 溫寬容 住新北市○○區○○○路000號9樓 曾君豪 住臺北市○○區○○街000巷00號5樓 江素卿 住臺中市○○區○○○街00巷00號4樓 邢永發 住桃園縣桃園市○○路000巷00號5樓之1 洪雲珍 住桃園縣桃園市○○○路○段00號7樓 之2 林秀梅 住桃園縣中壢市○○○街00號 廖存媛 住桃園縣平鎮市○○街00號6樓之1 廖俞軫 住同上 張沛珍 住桃園縣桃園市○○街000號 張月容 住桃園縣桃園市鎮○街00號3樓 楊麗卿 住桃園縣八德市○○街000號 羅雪萍 住新竹縣湖口鄉○○○街00號 張理星 住桃園縣桃園市○○路000巷000號 徐尚惠 住同上 湯金琇 住桃園縣桃園市○○○路○段000號9樓范宇棻 住同上 范宇筑 住同上 潘張真 住桃園縣桃園市○○里00號 李麗文 住桃園縣桃園市○○○街00號11樓 邱淑萍 住臺北市○○○路○段000巷00弄00號 5樓之3 鍾國梅 住桃園縣平鎮市○○街00號6樓之1 黃碧綺 住桃園縣桃園市○○○街00巷0號4樓 王惠瑜 住臺北市○○區○○路000巷00號 簡鳳庭 住桃園縣桃園市○○路0000號 蔡國榮 住臺北市○○區○○路00巷00號 王孟萍 住桃園縣桃園市○○○街00號4樓之1 陳炳桓 住同上 張世明 住桃園縣桃園市○○街00巷00號11樓 王慧莉 住同上 劉芝惠 住同上 陳淑芬 住桃園縣桃園市○○街00號2樓 王慧茹 住臺北市○○○路○段000號6樓 邱慧真 住桃園縣桃園市○○○街000號5樓 游秀霞 住花蓮縣花蓮市○○○街00號7樓之12 吳瑾瑜 住桃園縣桃園市○○○街00號2樓 黃雅姍 住新北市○○區○○○街000巷 0號5樓 劉佩珍 住桃園縣中壢市○○○街00巷00號14樓劉佩蘭 住桃園縣中壢市○○○街000號1樓 羅銀舜 住桃園縣桃園市○○街0號 鄭雪芬 住同上 郭瑞琪 住桃園縣桃園市○○街000號 鄧宥畇 住桃園縣中壢市○○○路0段000巷00號黃耀德 住桃園縣桃園市鎮○街000巷0○0號 黃利琪 住同上 林秀鴽 住宜蘭縣蘇澳鎮○○路000號 沈忠安 住宜蘭縣礁溪鄉○○路○段000巷00弄 0號 廖冠惠 住同上 沈素芬 住雲林縣褒忠鄉○○路0○00號 吳明通 住同上 林文櫻 住同上 鄭惠禎 住同上 黃雅瑞 住雲林縣土庫鎮○○路00號1樓 林美婷 住桃園縣桃園市○○街000號 林彥岑 住桃園縣龜山鄉○○路000號 李美華 住桃園縣桃園市○○路000號 高瑞珍 住桃園縣桃園市○○○街00號 陳家祈 住桃園縣桃園市○○路○段00號5樓之4李淑芬 住臺北市○○區○○街00號5樓之1 彭許春英 住新竹縣竹東鎮○○街0號 上列五十六人共同送達代收人 曾昭牟律師 單金貴 住臺北市○○區○○街000巷00號5樓 曾美燕 住臺中市○區○○路000巷00號4樓之2 顏旭良 住臺中市○○區○○街00號 送達代收人顏煌甲 住臺中市○○區○○街000號 陳育豐 住彰化縣線西鄉○○路00號 呂嘉弘 住新竹市○區○○○路00巷00號9樓之1林惠敏 住臺中市○○區○○路000巷00號 潘玉妗 住同上 劉喜闊 住臺中市○區○○○街000號21樓之2 曾慈妹 住臺中市○里區○○路000號 宜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設彰化縣社頭鄉○○村○○巷00號 上 一 人 法定代理人 邱蒼景 住同上 原 告 陳施榮 住臺中市○○區○○○○街00巷00號 郭三多 住彰化縣彰化市○○街00號 吳連香 住臺中市○○區○○路○段0號8樓 吳瑜憪 住桃園縣平鎮市○○街00巷00號 駿豪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設臺中市○○區○○路000巷00號 上 一 人 法定代理人 李逸楠 住同上 原 告 林月嬌 住桃園縣八德市○○路○段000巷000號2樓 王玉竹 住桃園縣八德市○○街0巷00弄0號 梁俊雄 住彰化縣彰化市○○路○段000巷00弄00號 柯淑惠 住臺中市○○區○○路○段000○00號 居臺中市○○區○○區00路00號 沈素娟 住臺中市○○區○○路○段00○0號 蔡碧茹 住彰化縣彰化市○○路000號 被 告 德力邦克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區○○路000號10樓之1 兼法定代理人 大倉滿(OKURA MITSURU) 原住日本國北海道函館市昭和3-21-39 (現住、居所及所在地不明) 被 告 谷友弘(TANITOMO HIROSHI) 住日本國東京都北區志茂4丁目11-1-602 居臺北市○○區○○路000號10樓之1 (現羈押於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 王淑娥 住基隆市○○區○○街00巷00號底一層 (現羈押於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 王淑嬋 住基隆市○○區○○街00巷0號4樓 居基隆市○○區○○路00巷0號 上列被告因民國102年度金上重訴字第12號違反銀行法等案件, 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8 月 29 日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王敏慧 法 官 黃潔茹 法 官 劉秉鑫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許俊鴻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