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上易字第2511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3年度上易字第2511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鎮寶科技有限公司
- 兼上被告
- 代表人
- 陳東揚
- 上二人共同選任辯護人
- 張振興律師
- 上訴人
- 即被告
- 瑋山實業有限公司
- 兼上被告
- 代表人
- 許林高
上列上訴人即被告等因違反政府採購法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 年度易字第686 號,中華民國103 年10月24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101 年度偵字第16190號)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