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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訴字第2210號

侵占等刑事裁判日期 104 年 11 月 23 日

法官劉嶽承吳定亞李麗珠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104年度上訴字第2210號

上訴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劉俊麟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侵占等案件,不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

審訴字第888號,中華民國104年8月4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5035號),提起上訴

,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上訴駁回。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經本院審理結果,第一審以被告劉俊麟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第336條第2項、第339條之罪,其中所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與同法第339條之罪係一行為同時觸犯數罪名,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較重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斷,而將其所犯業務侵占罪、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5月,並就行使偽造私文書罪部分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核其認事用法及量刑均無不當,應予維持,並引用第一審判決書記載之事實、證據及理由(如附件)。

二、檢察官上訴意旨略以:被告犯罪時間甚長,並非密集短暫期間內所為,況客戶何時叫貨、付款,並非被告所能知悉、控制或預期,是其各次所為,顯係臨時起意而為,均應分論併罰,又被告毫無和解誠意,迄未賠償告訴人分文及表達任何歉意,侵占金額高達2百餘萬元,量刑顯屬過輕云云。

三、經查:按數行為於同時同地或密切接近之時地實施,侵害同一之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並屬接續犯,而為包括之一罪,最高法院著有86年台上字第3295號判例可資參照。查被告就如附表一所示業務侵占罪、如附表二所示之偽造私文書部分,期間雖甚長,惟均接續為之,且時間多有交叉重疊或接近,犯罪方式各均屬相同,分別為同種類行為,並均侵害同一法益,獨立性極為薄弱,應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而分論以接續犯,較為合理,是被告所犯業務侵占罪、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應各論以接續犯之一罪,此亦與檢察官於起訴時之見解相同。次按刑之量定,為求個案裁判之妥當性,法律賦予法院裁量之權,量刑輕重,屬為裁判之法院得依職權自由裁量之事項,苟其量刑已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斟酌刑法第57條各款所列情狀,在法定刑度內,酌量科刑,如無偏執一端,致明顯失出失入情形,即不得單就量刑部分遽指為不當或違法。查原審係審酌被告所為辜負江美慧即博盈企業社之信任,又冒用琮恩鎖店名義訂貨,有害琮恩鎖店從業人員之文書正確性,其侵占之貨款復高達2,118,365元,金額甚鉅,又迄未與江美慧達成和解,賠償博盈企業社所受損失,確可非難,惟被告素行良好,有本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在卷可考,兼衡其智識程度、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以及始終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就業務侵占、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分別量處有期徒刑1年、5月,並就行使偽造私文書部分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是其量刑係以被告本件業務侵占、行使偽造私文書之罪責為基礎,並有依刑法第57條之規定審酌相關事項,尚難認有何違反比例原則可言。是告訴人所受損失、被告未能與告訴人達成民事和解等,於量刑時均已有斟酌。故原判決認定被告業務侵占、行使偽造私文書犯行,就科刑之部分,已審酌刑法第57條各款規定事項,而為量刑理由,經核亦未低於法定刑度,即不能任意指違法。檢察官上訴意旨,指摘原判決未論以被告數罪且量刑過輕不當,尚無足採。是其上訴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73條、第368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李嘉明到庭執行職務。

刑事第二十二庭審判長法 官 劉嶽承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216條行使第210 條至第215 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中華民國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民國刑法第336條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1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 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6 月以上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 千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業務侵占部分不得上訴。偽造文書部分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之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1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23 日

法 官 吳定亞

法 官 李麗珠

書記官 陳媖如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23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一
┌─┬─────────┬───────────────┬──────┐
│編│時間              │客戶名稱                      │侵占之貨款金│
│號│                  │                              │額          │
├─┼─────────┼───────────────┼──────┤
│1 │102年12月、103年1 │富全鎖店(新北市淡水區大忠街69│61,661元    │
│  │、3、5、6、7、9、 │號)                          │            │
│  │10月              │                              │            │
├─┼─────────┼───────────────┼──────┤
│2 │103年3、5至10月   │大東鎖店(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84,767元    │
│  │                  │2段393號)                    │            │
├─┼─────────┼───────────────┼──────┤
│3 │103年6至10月      │順安鎖店(臺北市北投區大同街  │21,050元    │
│  │                  │353號)                       │            │
├─┼─────────┼───────────────┼──────┤
│4 │102 年1 至6 、8 至│和生鎖行(新北市蘆洲區民族路  │81,919元    │
│  │12月、103 年1 至10│341號)                       │            │
│  │月                │                              │            │
├─┼─────────┼───────────────┼──────┤
│5 │103年7至10月      │尚友堂鎖店(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18,765元    │
│  │                  │路6段30號)                   │            │
├─┼─────────┼───────────────┼──────┤
│6 │103年3、8月       │大芳鎖行(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47│26,850元    │
│  │                  │號)                          │            │
├─┼─────────┼───────────────┼──────┤
│7 │103年5、8月       │得發鎖店(新北市新莊區幸福路71│8,223元     │
│  │                  │之1號1樓)                    │            │
├─┼─────────┼───────────────┼──────┤
│8 │103年3、6至9月    │金億鎖店(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22,376元    │
│  │                  │190號)                       │            │
├─┼─────────┼───────────────┼──────┤
│9 │103年1、4至10月   │順利鎖店(臺北市中山區龍江路  │101,671元   │
│  │                  │356巷37號)                   │            │
├─┼─────────┼───────────────┼──────┤
│10│103年4至10月      │金吉祥鎖店(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68,342元    │
│  │                  │路5段123巷25號)              │            │
├─┼─────────┼───────────────┼──────┤
│11│103年4至10月      │大吉鎖行(新北市新店區光明街  │66,986元    │
│  │                  │191號)                       │            │
├─┼─────────┼───────────────┼──────┤
│12│103年4至7、9至10月│和平鎖店(新北市中和區景新街  │14,690元    │
│  │                  │448號之3)                    │            │
├─┼─────────┼───────────────┼──────┤
│13│103年1至10月      │鄭安鎖店(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75,227元    │
│  │                  │1段104之1號)                 │            │
├─┼─────────┼───────────────┼──────┤
│14│103年4、6至10月   │冠一鎖店(臺北市信義區永吉路  │4637元      │
│  │                  │126號)                       │            │
├─┼─────────┼───────────────┼──────┤
│15│103年6至10月      │安順鎖店(新北市新店區北宜路1 │12,875元    │
│  │                  │段48號)                      │            │
├─┼─────────┼───────────────┼──────┤
│16│103年6月          │永發鎖印行(臺北市信義區永吉路│9,285元     │
│  │                  │30巷157弄2號)                │            │
├─┼─────────┼───────────────┼──────┤
│17│103年2至4月       │鋮益鎖匙(臺北市南港區舊庄街1 │14,290元    │
│  │                  │段160號之1)                  │            │
├─┼─────────┼───────────────┼──────┤
│18│103年2至10月      │日順鎖店(新北市汐止區水源路1 │143,115元   │
│  │                  │段231號)                     │            │
├─┼─────────┼───────────────┼──────┤
│19│103年4至10月      │明源鎖店(臺北市中山區中原街  │49,803元    │
│  │                  │156號1樓)                    │            │
├─┼─────────┼───────────────┼──────┤
│20│103年3至10月      │明峰全鎖行(新北市汐止區明峰街│62,130元    │
│  │                  │165號)                       │            │
├─┼─────────┼───────────────┼──────┤
│21│103年4至10月      │國隆興鎖店(新北市汐止區樟樹一│45,293元    │
│  │                  │路15號)                      │            │
├─┼─────────┼───────────────┼──────┤
│22│103年4至10月      │金驊鎖行(臺北市萬華區萬大路  │56,366元    │
│  │                  │486巷49號)                   │            │
├─┼─────────┼───────────────┼──────┤
│23│103年2至7、9至10月│優仕鎖印行(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74,794元    │
│  │                  │516之4號)                    │            │
├─┼─────────┼───────────────┼──────┤
│24│103年3至6、10月   │金鎖匙鎖印(新北市汐止區中興路│11,490元    │
│  │                  │110號)                       │            │
├─┼─────────┼───────────────┼──────┤
│25│103年4至10月      │金三元鎖店(新北市中和區員山路│2,900元     │
│  │                  │333號)                       │            │
├─┼─────────┼───────────────┼──────┤
│26│102年12月、103年4 │一順鎖店(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  │24,540元    │
│  │、6至10月         │504號)                       │            │
├─┼─────────┼───────────────┼──────┤
│27│103年1至5、7月    │慶順鎖店(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2 │39,416元    │
│  │                  │段200號)                     │            │
├─┼─────────┼───────────────┼──────┤
│28│103年3至5、7、9月 │駿輪配鎖店(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16,490元    │
│  │                  │路2段179號之1)               │            │
├─┼─────────┼───────────────┼──────┤
│29│103年9、10月      │嘉又鎖店-泰山店(新北市泰山區 │13,875元    │
│  │                  │明志路2段88號)               │            │
├─┼─────────┼───────────────┼──────┤
│30│103年3至10月      │華夏鎖店(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二路│82,314元    │
│  │                  │34巷57號)                    │            │
├─┼─────────┼───────────────┼──────┤
│31│103年3至4、7至10月│保全鎖店(新北市八里區中山路2 │33,372元    │
│  │                  │段385號)                     │            │
├─┼─────────┼───────────────┼──────┤
│32│103年2、4至10月   │大象鎖店(新北市八里區中華路2 │43,228元    │
│  │                  │段298號)                     │            │
├─┼─────────┼───────────────┼──────┤
│33│103年3、5至10月   │政昇鎖店(新北市林口區竹林路62│24,266元    │
│  │                  │號)                          │            │
├─┼─────────┼───────────────┼──────┤
│34│103年8至10月      │唯虹鎖店(新北市林口區民權路22│21,985元    │
│  │                  │號)                          │            │
├─┼─────────┼───────────────┼──────┤
│35│103年3至6、7至10月│鴻運鎖店-新莊店(新北市新莊區 │26,610元    │
│  │                  │西盛街394號)                 │            │
├─┼─────────┼───────────────┼──────┤
│36│102年11月、103年6 │鴻運鎖店-民安店(新北市新莊區 │21,525元    │
│  │、7月             │民安西路68號之1)             │            │
├─┼─────────┼───────────────┼──────┤
│37│103年7月          │欽豐鎖店(新北市五股區西雲路41│12,650元    │
│  │                  │號)                          │            │
├─┼─────────┼───────────────┼──────┤
│38│103年2、4、6、7、9│立奇刻印社(桃園市桃園區慈文路│49,256元    │
│  │、10月            │266號1樓之1)                 │            │
├─┼─────────┼───────────────┼──────┤
│39│103年1月          │眾利鎖店-中平店(桃園市桃園區 │4,800元     │
│  │                  │中山路697號)                 │            │
├─┼─────────┼───────────────┼──────┤
│40│103年3至10月      │大益鎖店(桃園市桃園區南平路  │66,066元    │
│  │                  │100號)                       │            │
├─┼─────────┼───────────────┼──────┤
│41│103年1、6至10月   │大群鎖店(桃園市桃園區寶山街  │25,565元    │
│  │                  │222號)                       │            │
├─┼─────────┼───────────────┼──────┤
│42│103年3至8、10月   │宏運鎖店(桃園市八德區義勇街  │23,296元    │
│  │                  │140號)                       │            │
├─┼─────────┼───────────────┼──────┤
│43│103年5、7、9、10月│琮恩鎖店(桃園市中壢區永福路  │17,700元    │
│  │                  │1000號)                      │            │
├─┼─────────┼───────────────┼──────┤
│44│103年2、5至10月   │鼎文鎖店(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  │37,221元    │
│  │                  │394號)                       │            │
├─┼─────────┼───────────────┼──────┤
│45│103年10月         │眾利鎖店-中山店(桃園市桃園區 │4,226元     │
│  │                  │中山路692號)                 │            │
├─┼─────────┼───────────────┼──────┤
│46│103年3至10月      │自強鎖店(桃園市中壢區文化路  │47,295元    │
│  │                  │332號)                       │            │
├─┼─────────┼───────────────┼──────┤
│47│103年4至10月      │忠信鎖店(桃園市蘆竹區中正路  │31,717元    │
│  │                  │395號)                       │            │
├─┼─────────┼───────────────┼──────┤
│48│103年6、7、10月   │翰昇鎖店(桃園市中壢區環中東路│14,750元    │
│  │                  │67號)                        │            │
├─┼─────────┼───────────────┼──────┤
│49│103年2、4至10月   │眾利鎖店-南平店(桃園市桃園區 │54,789元    │
│  │                  │南平路467號)                 │            │
├─┼─────────┼───────────────┼──────┤
│50│102 年12月、103 年│大忠鎖店(桃園市八德區和平路46│39,844元    │
│  │1 、3 、5 、7 、8 │號)                          │            │
│  │月                │                              │            │
├─┼─────────┼───────────────┼──────┤
│51│101年9月、102年8月│隨緣鎖店(桃園市八德區桃鶯路2 │6,250元     │
│  │                  │巷口)                        │            │
├─┼─────────┼───────────────┼──────┤
│52│103年1、3、5、6、8│嘉又鎖店-中壢店(桃園市中壢區 │61,510元    │
│  │、9月             │永福路987號)                 │            │
├─┼─────────┼───────────────┼──────┤
│53│103年2、5至10月   │元國鎖匙(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2 │37,585元    │
│  │                  │段104之3號)                  │            │
├─┼─────────┼───────────────┼──────┤
│54│103年3、5至10月   │元鋐有限公司(新北市三峽區中正│42,719元    │
│  │                  │路1段295號)                  │            │
├─┼─────────┼───────────────┼──────┤
│  │                  │總                          計│2,118,365元 │
└─┴─────────┴───────────────┴──────┘
附表二(冒用琮恩鎖店名義所偽造之文書)
┌─┬─────┬──────┬──────┬──────┬────┬──────┐
│編│出貨時間  │文件名稱    │簽名欄位    │偽造之署名及│訂貨金額│卷證出處    │
│號│          │            │            │數量        │        │            │
├─┼─────┼──────┼──────┼──────┼────┼──────┤
│1 │103 年5 月│對帳單明細表│明細表空白處│「黃」壹枚  │8,000元 │偵查卷第10頁│
│  │17日      │            │            │            │        │上方        │
├─┼─────┼──────┼──────┼──────┼────┼──────┤
│2 │103 年9 月│對帳單明細表│明細表空白處│「趙」壹枚  │1,900元 │偵查卷第10頁│
│  │9 日      │            │            │            │        │下方        │
├─┼─────┼──────┼──────┼──────┼────┼──────┤
│3 │103 年10月│出貨單      │客戶簽收欄  │「趙」壹枚  │5,000元 │偵查卷第85頁│
│  │24日      ├──────┼──────┼──────┤        ├──────┤
│  │          │對帳單明細表│明細表空白處│「趙」壹枚  │        │偵查卷第11頁│
├─┼─────┼──────┼──────┼──────┼────┼──────┤
│4 │103 年10月│出貨單      │客戶簽收欄  │「黃」壹枚  │2,850元 │偵查卷第12頁│
│  │31日      │            │            │            │        │            │
├─┼─────┼──────┼──────┼──────┼────┼──────┤
│5 │103 年11月│出貨單      │客戶簽收欄  │「趙」壹枚  │3,270元 │同上        │
│  │5 日      │            │            │            │        │            │
├─┼─────┼──────┼──────┼──────┼────┼──────┤
│6 │103 年11月│出貨單      │客戶簽收欄  │「趙」壹枚  │1,900元 │偵查卷第13頁│
│  │10日      │            │            │            │        │            │
├─┼─────┼──────┼──────┼──────┼────┼──────┤
│7 │103 年11月│出貨單      │客戶簽收欄  │「趙」壹枚  │2,850元 │同上        │
│  │21日      │            │            │            │        │            │
├─┼─────┼──────┴──────┴──────┼────┼──────┤
│  │          │總                                  計  │25,770元│            │
└─┴─────┴────────────────────┴────┴──────┘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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