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附民字第248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4年度附民字第248號
- 原告
- Srinivasan Ravi Shankar
- 原告
- Premium Toluma Ltd.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杜家駒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謝閔華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徐豪駿律師
- 被告
- 陳威清
- 被告
-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邱正雄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民國104年度上易字第2105號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二十一庭審判長法 官 王國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