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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附民字第249號

違反選舉罷免法等刑事裁判日期 106 年 02 月 16 日

法官許仕楓胡宗淦王屏夏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5年度附民字第249號

原告
鄭永金
訴訟代理人
鄭勵堅律師
訴訟代理人
李佳玲律師
訴訟代理人
王靖夫律師
被告
邱鏡淳

上列被告因本院105年度上更㈠字第63號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茲刑事訴訟部分經本院審理後諭知被告無罪,惟原告聲請將附帶民事訴訟部分移送管轄法院之民事庭,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3條第1項但書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 事 第 五 庭 審 判 長 法 官  許仕楓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2  月  16  日

                  法 官  胡宗淦

                  法 官  王屏夏

                  書記官  邱鈺婷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2   月  16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附民字第249號於民國 106 年 02 月 16 日裁判,案由為違反選舉罷免法等,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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