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上易字第154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詐欺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10 月 18 日
- 法官王復生、遲中慧、張紹省
- 法定代理人莊永富
- 被告莊永富、光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5年度上易字第1546號上 訴 人 即 被 告 莊永富 選任辯護人 賴俊睿律師 江肇欽律師 劉紀寬律師 參 加 人 光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 一 人 代 表 人 莊永富 梁昆得 劉奕志 蕭欣欣 上列上訴人因詐欺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4年度易字第 586號,中華民國105年5月27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 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18 日刑事第二十庭 審判長法 官 王復生 法 官 遲中慧 法 官 張紹省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雅加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19 日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上易字第…」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