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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上訴字第574號

偽造文書等刑事裁判日期 106 年 06 月 28 日

法官陳筱珮邱滋杉黃雅君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5年度上訴字第574號

上訴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陳冠宏
被告
蔡昆陵
參加人
衣著品味國際精品有限公司
代表人
蔡昆陵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偽造文書等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於中華民國105年1月13日所為之104年度訴字第255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28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陳筱珮

                   法 官 邱滋杉

                   法 官 黃雅君

                   書記官 李嵐心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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