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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上訴字第3273號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01 月 15 日

法官蔡聰明連育群崔玲琦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7年度上訴字第3273號

上訴人
即被告
呂學武

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6年度審訴字第1100、1676號,中華民國107年8月13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108年1月31日上午10時30分許在本院第23法庭行審理程序,特此裁定。

刑事第二十三庭審判長法 官 蔡聰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15  日

                   法 官 連育群

                   法 官 崔玲琦

                   書記官 李政庭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15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上訴字第3273號於民國 108 年 01 月 15 日裁判,案由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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