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上訴字第359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家暴誣告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7 月 24 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107年度上訴字第3592號上 訴 人 即 被 告 呂學全 上列上訴人因家暴誣告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6年度訴 字第1018號,中華民國107年8月30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9643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判決撤銷。 呂學全無罪。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上訴人即被告(下稱被告)呂學全明知其胞弟呂學德未於不詳時、地,委託不知情之監理業務代辦業者朱義弘以偽造以「呂學德」為汽車駕駛執照持有名義人,竟意圖使呂學德受刑事處分,基於誣告之犯意,於105年8月31日下午4時16分許,在本署第28詢問室告發呂學德偽造特種 文書,並於同年11月1日上午9時46分許,在上開詢問室內,因同一案件開庭而誣指呂學德委託不知情之監理業務代辦業者朱義弘偽造以「呂學德」為汽車駕駛執照持有名義人後,並由呂學德持之於駕駛00-0000號自用小客車時使用,嗣上 開案件經本署檢察官以105年度偵字第27659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169條第1項誣告罪等語。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又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第301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再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為裁判基礎;苟積極證據不足為不利於被告事實之認定時,即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至於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雖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包括在內,然而無論直接證據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之懷疑存在而無從使事實審法院得有罪之確信時,即應由法院為諭知被告無罪之判決。又刑法第180條第1項之誣告罪,以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為構成要件,故該項犯罪,不特須指出其具體事實,足以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且須明知其為虛偽,具有故意構陷之情形始能成立,如對於事實有所誤認,即缺乏此種意思條件,自難令負誣告責任。 三、本件公訴人認被告涉犯前開罪嫌,無非係以被告偵查中之供述、證人即告訴人呂學德之證述、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桃園監理站105年11月15日竹監桃站字第1050221004號 函、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15885號起訴書、同署105年度偵字第27659號卷宗暨不起訴處分書為主要論據。訊之被告則堅決否認有何誣告犯行,辯稱其並無申告呂學德偽造駕照之誣告故意,只是說明車牌號碼00000號之相關情 事,並提出質疑等語。是本件所應審究者,即被告是否基於誣告故意,虛捏呂學德偽造駕駛執照之具體事實。 四、經查: ㈠本案始於被告在105年8月31日前往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申告「○○公司的負責人呂學德」偽造文書,並於同日下午4 時10分訊問時,表明申告「○○公司是我跟我父親呂理潮共同創立,呂學德偽造文書將公司變更到他自己名下,以此方式施用詐術取得○○公司財產」,有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申告案件受理單及同日詢問筆錄之記載可憑(見105年他字第 5663號偵查卷第1、3頁)。是依被告當日申告及指述之事實,全未涉及本件公訴意旨所指呂學德偽造駕駛執照之相關情事,合先敘明。 ㈡105年11月1日,被告以前開案告訴人身分經傳喚到庭,同日上午9時46分之詢問過程中,除表示要對呂學德提出詐欺、 偽造文書、侵占等告訴外,並就檢察事務官詢問所欲申告之犯罪事實進行問答如附件所示,亦經本院當庭勘驗,製有勘驗筆錄可憑(見本院卷第144至162頁)。 ㈢觀之被告105年11月1日所為供述內容(詳附件),雖一度提及「啊他(指呂學德)沒有駕照,怎麼會有駕照?他跟朱義弘(音譯)串騙,他沒有當兵」、「…還有就是他沒有駕照怎麼變成有駕照?跟朱義弘串聯勾通,朱義弘就是驗車的啦,他沒有駕照喔」、「他花6萬元,朱義弘賺了,弄成有駕 照,說什麼公司是他的,說什麼我都沒有做,我(聽不清楚)云云,變成我呂學全以後講話,『云云』,跟八德派出所給云云,我講呂學全講話都說『云云』,所有內容,其實都是呂學…」、「沒有駕照」、「騙有駕照,說什麼我偷拿。跟朱義弘(音譯)」、「他是無駕照,去做槍手被抓到,結果怎麼沒事,有被抓到」、「跟朱義弘偷東西,六萬塊。朱義弘就犯案,這一定要給我我寫喔。朱義弘委託江佳宏(音譯)」、「朱義弘…駕照…說他有駕照…他有駕照,這樣偷開我的車。我在新興工商讀書,他把車開走」、「對啦。他沒駕照怎麼可以開車嘛?奇怪了。抱這…,亂搞一大堆,朱義弘有問題啦。他怎麼找朱義弘講什麼說我怎樣、怎樣」云云。然其指述內容之語意不明,邏輯混亂,且除質疑呂學德之駕照來源不明,據此主張公司財產歸屬爭議外,並未涉及偽造駕駛執照之具體事實指述。甚至在檢察事務官詢問被告是否指稱呂學德「明明沒有駕駛,卻偽造駕照,然後去領車,是不是?」之意時,亦未予以肯認,僅稱「跟朱義弘偷東西,六萬塊。朱義弘就犯案,這一定要給我寫喔…」(見本院卷第159頁)。佐以被告於前開申告及詢問程序中,主要 係就公司歸屬爭議,指摘呂學德涉及不法,至於駕照考領事宜,僅係被告就呂學德關於特定車輛權源之質疑事由,此觀之附件所示問答內容亦明,自難據此推認被告有何虛捏呂學德偽造駕駛執照之具體事實,以使呂學德因此受刑事或懲戒處分之誣告故意。 ㈣至於公訴意旨所指:證人即告訴人呂學德之證述及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桃園監理站105年11月15日竹監桃站字 第1050221004號函,僅足為呂學德確實領有駕駛執照之證明;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15885號起訴書乃被告另案被訴偽造文書等案件資料;同署105年度偵字第27659號卷宗暨不起訴處分書,則為檢察官就呂學德案件之處分結果,均不足為被告在前述申告、調查程序中,就所謂偽造特種文書(駕駛執照)一節,有何虛捏事實之誣告情事。 ㈤綜上,本案依檢察官所舉事證,尚不能使本院形成被告有罪之確信。此外,復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資證明被告涉有公訴意旨所指誣告犯行,即不能證明被告犯罪。 五、原審疏未詳查被告於前開申告及詢問過程之指述情形,認被告犯罪事證明確,據以論罪科刑,顯有未洽。被告提起上訴,否認犯罪,為有理由,自應由本院將原判決予以撤銷,並為被告無罪之諭知。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9條第1項前段、第364條、第301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塗又臻提起公訴,檢察官林漢強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24 日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 官 劉方慈 法 官 廖建瑜 法 官 程克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檢察官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之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1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周彧亘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31 日附件 ┌───────────────────────────────┐ │問:…這一件涉嫌的是詐欺齁。你這一件是要告呂學德什麼事情啊? │ │答:詐欺。 │ │問:跟偽造文書? │ │答:(點頭) │ │問:偽造文書有嗎? │ │答:(點頭)還有侵占。 │ │問:蛤? │ │答:還有侵占。 │ │問:侵占? │ │答:嗯(點頭)。 │ │問:還有侵占ㄡ? │ │答:嗯(點頭)。 │ │ │ │問:詐欺、偽造文書,還有侵占,都要告? │ │答:對(點頭)。 │ │問:阿你上次申告的時候沒有說到侵占啊,詐欺跟偽造文書。 │ │答:偽造,啊他為什麼要詐欺,就是侵占(聲音不清楚) │ │問:沒有啦,我的意思是說你之前開庭你沒有說要告侵占啊?所以侵占│ │ 有嘛齁?啊犯罪事實是什麼? │ │答:犯罪事實就是侵占。 │ │問:我知道,阿你說,你上次是說什麼○○公司是你跟你爸爸共同創立│ │ 的。 │ │答:(點頭)對。 │ │問:然後他將公司變更到他的名下喔? │ │答:變3次,本來我是給他做老闆,但是他變的變本加利,偽造文書還 │ │ (聲音不清楚)把爸爸告死掉。 │ │問:好啦,等一下,等一下,我先跟你確認一下,你現在要告的就是他│ │ 把公司變更到他自己名下,是不是? │ │答:還有車子。 │ │問:車子? │ │答:嘿。 │ │問:車子不是告過了? │ │答:告過,他現在是偽造文書,他說車子現在是在哪裡哪裡。 │ │問:嘿。 │ │答:變更大貨車,大貨車在家裡自創,家裡重創,在這邊。 │ │(呂學全將資料拿給事務官看) │ │答:這裡都有照片,都有照片作證,照片給你。 │ │(呂學全站起來走至後面拿包包內的資料) │ │問:啊你這個,這個不是,這不是,這是你的啊?不是他的啊? │ │答:我的,變成沒有用啊,變成我有事情。 │ │(呂學全手拿資料到偵訊桌前,將資料拿給檢察事務官看) │ │答:我爸爸被告的時候,最終… │ │問:好啦,啊你現在不是要告他那個,他把車子,不是,他把公司變更│ │ 到他名下?要告這件事情嗎? │ │答:公司是在他的名下沒有錯。 │ │問:嘿。 │ │答:是我共同創立。 │ │問:嘿。 │ │問:要買的車,有一個0?00?000是我們的錢,新台幣… │ │ │ │問:好啦,你現在要告什麼?你現在到底是要告他把公司變更到他的名│ │ 下嗎? │ │答:沒有,不是變更,名字給他,胡作非為,沒有做,買賣空頭公司啦│ │ ,通通胡作非為啦,找我麻煩,啊車子,偷賣我的車子,中古車。│ │問:你看一下你自己申告的內容。 │ │(呂學全站起來看桌上文件) │ │問:你說他把公司變更到他的名下,我這件是這件啦,我不知道你其他│ │ 有沒有告別的,你會不會搞錯了?那你這件要告的內容是什麼? │ │答:你們寫錯了,不是我告錯了,詐欺是他,名字是他的 │ │問:嘿。 │ │答:沒有作為,自己創的公司,現在以新的為準,○○○企業社,啊我│ │ 爸爸媽媽 │ │問:好。等一下。 │ │答:有證據,我帶證據來。 │ │問:那我現在跟你確定你現在到底要告什麼? │ │答:告他侵占啊。 │ │問:對啊,啊侵占什麼? │ │答:侵占○○○企業社的資產,還有我爸爸名下的資產、財產。 │ │問:所以公司變更的這件事情沒有要告了? │ │答:(搖頭)沒有啊,沒有公司變更,那是他做,他自己的行為,他要│ │ 負責,啊負責人就負責人對啊,沒錯啊,為什麼人家告他?這不對│ │ 頭啦。 │ │問:本來就在公司名下,所以沒有要告他偽造文書?有嗎? │ │答:偽造文書不是告他變更什麼負責人。 │ │問:嗯。 │ │答:是他 │ │問:偽造文書的部分 │ │答:侵占(聲音不清楚) │ │問:偽造文書不是告他變更負責人的部分,是告的時候寫錯了。是不是│ │ ? │ │答:對(點頭),侵占我呂學全的財產。 │ │ │ │問:所以你現在要提告的內容是怎樣? │ │答:他 │ │問:嗯。 │ │答:誣告偽告作假證害我爸爸死亡,還有○○○企業社。 │ │問:不是啦,你現在就是告詐欺、偽造文書跟侵占的部分是什麼? │ │答:他把車子偷,做賊。 │ │問:嗯。 │ │答:他自己把車子,把我的車牌真正的車牌拔掉。 │ │問:嗯。 │ │答:他說我什麼車子偷拔掉,啊他說我什麼車子,偷拔掉,啊我去報警│ │ ,說我們是偽造文書。 │ │問:你現在是告他詐欺、偽造文書? │ │答:對。 │ │問:那詐欺跟偽造文書的部分是什麼?和侵占? │ │答:就是拔000 │ │問:那台車子不是你的嗎? │ │答:對。 │ │問:那車子是你的,然後他把車子怎樣?過戶是不是? │ │答:沒有過戶,偷拔車牌。 │ │問:偷拔車牌,然後把它賣掉嗎? │ │答:比賣掉還慘喔,他不開,跟別人去亂搞。我以前在(聲音不清楚)│ │ 被告嘛。 │ │問:好啦,那詐欺是什麼? │ │答:他跟別人亂做廢棄物啊。(聽不清楚),我都有照片。 │ │問:你剛才那個起訴書先給我看一下。 │ │答:(拿資料給檢察事務官) │ │(呂學全將資料拿給檢察事務官看) │ │答:一個字差,就差很多了。 │ │問:好啦,所以他怎樣?這台車子是你的。 │ │答:對。 │ │問:啊不是記載○○公司?是你的嗎? │ │答:我們創立的啊,阿給他做負責人啊,在這裡,還有這一張。 │ │(呂學全拿資料給檢察事務官看) │ │問:好,等一下啦。 │ │答:啊他沒有駕照,怎麼會有駕照?他跟朱義弘(音譯)串騙,他沒有│ │ 當兵,(自言自語,內容聽不清楚)。 │ │問:所以你要提告的內容是他用怎樣的方式騙你?然後侵占了什麼東西│ │ ?啊偽造了什麼文書? │ │答:他在我們家在這邊,100多年前我們被告,被告,對不對?他就說 │ │ 不是,我爸爸也是給人家請的,什麼都沒事了他,那請問一下這到│ │ 底是怎樣偽造文書?這一張(拿資料給檢察事務官)○○公司啊。│ │問:不是啦,你到底要告什麼啦? │ │答:告他侵占、偽造文書啊。 │ │問:對啊,那內容是什麼?他騙你什麼?車子嗎?還是什麼?還是什麼│ │ 資產?你要講清楚啊,你這樣我怎麼… │ │答:騙我○○公司、○○公司。 │ │問:嘿,的什麼? │ │答:的 │ │ │ │問:他侵占○○公司的資產嗎?還是怎樣? │ │答:侵占○○○企業社。 │ │問:○○○企業社是什麼? │ │答:一大堆,亂搞,對,這好幾張,我們一條一條處理,我們是作廢棄│ │ 物處理的,他有沒有許可證?他哪來的(聲音不清楚)。 │ │問:好啦,你不要這樣子,你針對你要告的內容講就好了,好不好? │ │答:啊我就這樣告啊。 │ │問:啊你這樣講的不清不楚的,我們要怎麼調查?怎麼記錄啊? │ │答:他 │ │問:你先針對部分就好,好不好?你其他你另外去告,我先針對部分的│ │ 。 │ │答:我在講的現實。 │ │問:對,那你的詐欺、偽造文書、侵占是什麼?你的損失是什麼? │ │答:損失喔? │ │問:對啊,啊時間地點你都沒有講啊。 │ │答:時間都有寫得很清楚啊。 │ │問:我不清楚啊,你要講啊,我們有錄音錄影,你要講出來啊。 │ │答:在90年度喔,○○公司呂學德 │ │問:等一下,我看一下。90年度怎樣?你先講好,我整理,好不好? │ │答:被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案件。 │ │問:那被告是誰? │ │答:被告就是呂朝德跟呂學全,啊被告,○○公司的被告跟代表人呂學│ │ 全,(聲音不清楚),結果是我呂朝呂學全是他請的。 │ │問:對啦,這個是他們之前的被告,你現在要反告他,要告什麼? │ │答:現在你反告他侵占啊。 │ │問:侵占什麼? │ │ │ │答:還有,偽造文書,車子啊。 │ │問:侵占車子,所以他現在偷車牌嗎? │ │答:偷拔車牌,把車牌變成說是什麼我是偽造,爸爸也是偽造文書,什│ │ 麼什麼。這是這一層。 │ │問:所以他是偷拔車牌? │ │答:對。 │ │問:所以你要告他把車牌侵占是不是? │ │答:ㄟ,不是,還有就是他沒有駕照怎麼變成有駕照?跟朱義弘串聯勾│ │ 通,朱義弘就是驗車的啦,他沒有駕照喔。 │ │問:嗯。 │ │答:他花6萬元,朱義弘賺了,弄成有駕照,說什麼公司是他的,說什 │ │ 麼我都沒有做,我(聽不清楚)云云,變成我呂學全以後講話,「│ │ 云云」,跟八德派出所給云云,我講呂學全講話都說「云云」,所│ │ 有內容,其實都是呂學… │ │問:好啦,我跟你確定一下,所以你現在,ㄟ,詐欺部分是要告什麼?│ │ 偷拔車牌的這件事情是要告什麼? │ │答:還有,爸爸跟我都在,爸爸跟我… │ │(想拿資料給檢察事務官看) │ │問:等一下啦,那個是證據部分,等一下再說,我們現在是要跟你釐清│ │ 你要告的內容,不然我們怎麼調查。 │ │答:我有6台吊車,都被他拿去賣掉了,跟我都沒有交代清楚,試問。 │ │問:好。 │ │答:他跟我有什麼任何關係?誰是他的員工? │ │問:好,你不用再去扯那些好不好?我先針對你要告的內容。 │ │答:詐欺、偽造文書。 │ │問:我知道罪名,那事實是什麼? │ │答:事實就是他亂搞一通,偽造文書、莫須有罪名,ㄟ,那個偽造。 │ │問:我先一個一個講好不好? │ │答:好。 │ │問:詐欺部分是什麼? │ │答:詐欺就是偽造,他不是我們公司,我○○○企業社,我是負責人。│ │問:對。 │ │答:什麼東西都是我在做。 │ │問:嘿。 │ │答:因為上面寫得很清楚了。 │ │問:好,然後呢? │ │答:然後他自己去把我去中國石油載的(聲音不清楚)併吞、侵占,占│ │ 為己有,不是中國石油,而是中國石油外包廠商氣墊東森場(音譯│ │ ),我載了3台廢鐵、3台貨車,100多200多噸,他給我併吞己有,│ │ 跟李儀珍(音譯)併吞己有,因為不是中國石油,是我去接觸,我│ │ 是用○○○企業社的名號去買的,○○○。 │ │問:這個是什麼詐欺?怎樣詐欺? │ │答:詐欺啊,他寫的,跟我爸爸,跟我姊姊,錢給我拿走,他去跟那個│ │ 叫做鄭潔石(音譯),他要去,就決定做空殼支票、空殼發票買賣│ │ ,搞一搞一大堆,啊重點是他有去實施去做,有廢棄物銀行,對爸│ │ 爸(聽不清楚),家裡,他說我爸爸媽媽都他養的,試問,怎麼養│ │ 法?如果是他養的,那我真的是云云、云云。 │ │問:好啦,那現在要告什麼? │ │答:告詐欺、侵占,這裡,偽造文書,他從來沒有跟我家,他一開始…│ │問:內容是什麼啦? │ │答:爸爸死亡到現在,他都沒有供奉,他有侵占爸爸的遺產500萬,賣 │ │ 田地的有 │ │問:這裡有的,你之前告過了,就不用再告了。 │ │答:咦,啊現在云云不是不要告,那你就說云云嘛,那不對。 │ │問:好,那好啦,那什麼東西你告過要再重告一次的? │ │答:這裡,上面有寫啊,從新從輕從舊。 │ │問:你一個案件你要重告? │ │答:通通都告啊。 │ │問:好啊,那你跟我說案件啊。 │ │答:通通重告。 │ │問:案件在哪裡? │ │答:案件有啊,還在查,還有一個還沒有發出來啊。 │ │問:那還在查,我們就沒辦法再告啦,那你現在要告什麼? │ │答:我就是,我現在能告就告,不然你就通通不要告就好了啊,你們能│ │ 告我就告,不能告我就自己,我有自己(聲音不清楚)。 │ │問:所以你到底要不要告? │ │答:我跟你講,我能講就盡量講,要告。 │ │問:啊你就講不清楚。 │ │答:你每次都說我講不清楚。 │ │問:對啊,那你詐欺要告什麼? │ │答:要偽造文書跟侵占,證據都拿來了。 │ │問:你講的都是罪名啦,啊內容是什麼? │ │答:內容。 │ │問:詐欺侵占背信啊。 │ │答:(聽不清楚) │ │問:好,所以車子是你的,他把你賣掉? │ │答:對,還有這一台車撞壞掉。 │ │問:是哪一台車子?是這個嗎?00000嗎? │ │答:一台轎車。 │ │問:轎車,車號是什麼?車號是什麼? │ │答:0000000 │ │問:00?我看, │ │答:000000的這一台啦,侵占(想拿資料給檢察事務官看),被撞成那│ │ 樣。 │ │問:00、000000是不是? │ │答:對。 │ │問:這台車是你的,然後他把你怎樣侵占? │ │答:他,這一台是撞壞人家賠,去買過來的,(聲音不清楚),他也不│ │ 要。 │ │問:嘿。 │ │答:這一台撞成兩截。 │ │問:嘿,然後呢? │ │答:撞成兩截以後,就叫一個李吉助(音譯)他弟弟在調查局上班,不│ │ 知道怎麼弄,就是這一台,(聽不清楚),它在桃園被撞成兩截。│ │問:好,這台車他怎樣侵占? │ │答:撞成沒有,車子是我的。 │ │問:車子是你的,他把你開一開,然後撞壞掉了。 │ │答:被人家撞壞掉。 │ │問:被人家撞壞掉了,被人家撞壞掉怎麼是侵占? │ │答:啊沒有經過我,怎麼就變沒有去? │ │問:齁。 │ │答:也不聞不問。 │ │問:被人撞壞掉。 │ │答:我是白癡喔?(聽不清楚) │ │問:齁。車子是被他開走? │ │答:對。 │ │問:然後又被人家撞壞掉? │ │答:他弄壞掉。 │ │問:然後他又沒有,他又沒有賠償你損失? │ │答:沒有。 │ │問:就直接將這台車侵占了,是不是? │ │答:對。 │ │問:那這是什麼時候的事情?你什麼時候知道的? │ │答:什麼時後知道?我是不知道,是知道他怎麼弄弄弄。 │ │問:不是啊,這台車是什麼時候被他開走的?你知道嗎? │ │答:嗯。 │ │問:什麼時候?幾年幾月幾日?在哪個地方開走的? │ │答:在我家啊。 │ │問:啊是什麼時候的事情?幾年? │ │答:差不多還不到10年。 │ │問:10年前? │ │答:還不到10年,9月、9年9月、9年11月差不多。 │ │問:9年?9年多前? │ │答:嘿。 │ │問:啊你什麼時候知道的? │ │答:啊當時就知道了。 │ │問:我當時就知道了。 │ │答:對。 │ │問:啊你當時就知道是他開走,然後也知道車子是被他開走,因為他開│ │ 走,然後被人撞壞掉了,是不是?當時就知道了? │ │答:他遇到黑社會,他又借給黑社會開。 │ │問:嘿。 │ │答:阿爸爸叫我再等一下,不能跟弟弟提是怎麼處理,他叫李吉助(音│ │ 譯)的弟弟。 │ │問:所以那時候你父親說不要、不要、不要告他是不是?所以你才到現│ │ 在才告? │ │答:對,因為有黑社會。 │ │問:因為他,他怎樣? │ │答:他車子借給黑社會開,撞成兩截。 │ │問:因為他車子借給黑社會開,撞成兩截。所以現在這台車就不見了?│ │答:通通不見了,沒有在我手上。 │ │問:所以現在,到現在都看不到車子,好,這個是侵占了啦,那詐欺的│ │ 部分是什麼? │ │答:詐欺就是,呂學德在中和上訴(不清楚),他以下的所作所為。 │ │問:就是你之前告過的這個案件? │ │答:沒有告過,我沒有告過。 │ │問:沒有。 │ │答:我現在集中起來。 │ │問:嘿,現在是怎樣?詐欺是怎樣? │ │答:○○公司是空殼公司,侵占我們家的資產,而且謊報我家,我爸爸│ │ 是他養的,侵占我爸爸媽媽身上的錢,媽媽的定存300萬,自始有 │ │ 定存300萬。 │ │問:好。 │ │答:利息繳稅證明單。 │ │問:這是侵占嗎? │ │答:現在不是侵占,是什麼? │ │問:啊我現在,啊你侵占不是告那個車子的部分? │ │答:一條一條來啊,這也都是,還有一條詐欺啊,詐欺以後是侵占啊,│ │ 造成侵占的事實啊,還有這個啊。 │ │問:什麼詐欺之後侵占? │ │答:我不是法官,也不是檢察官,我是據實以報這樣,就這樣,我是小│ │ 市民,就是這麼講。 │ │問:好啦,侵占還有什麼? │ │答:還有就是 │ │(呂學全想拿資料給檢察事務官看) │ │問:不是啦,啊你這個是什麼啦?你這個要告什麼? │ │答:要告呂學德。 │ │問:怎樣? │ │答:他寫得很清楚,但是我把他共同在努力,在爭廢棄物清理法到現在│ │ ,10幾年了,我跟我爸爸,我自己做還有自己耕耘出來的,沒有人│ │ 跟我。 │ │問:ㄟ對,啊他侵占了什麼?公司的財產是不是? │ │答:對,他還有一個金轎車。 │ │問:什麼時候侵占的? │ │答:什麼時候侵占的?10幾年了,10年前啦,啊不到10年,9年,9年10│ │ 月多,現在105年啊,105年了,對,差不多9年,9年多。 │ │問:9年多前? │ │答:對。 │ │問:怎樣? │ │答:他侵占○○○企業社的財產。 │ │問:○○○企業社? │ │答:對。 │ │問:那個是什麼? │ │答:是我的公司啊。 │ │問:侵占我的公司喔? │ │答:對。 │ │問:什麼企業社?寫在哪裡啊? │ │答:寫在哪裡啊?有啊。你們都 │ │問:那個企業社叫什麼名字? │ │答:○○○企業社。 │ │問:○○? │ │答:○○○ │ │問:○○○? │ │答:○○○。 │ │問:○?怎麼寫啊? │ │答:有有有,有帶單子來,證據。 │ │問:○○○企業社? │ │答:(拿資料給檢察事務官)。 │ │問:喔,○○○企業社的財產?侵占○○○企業社的財產? │ │答:業務,業務資產,還有爸爸的財產,○○○的業務資產,還有爸爸│ │ 的財產。 │ │問:○○○的業務資產,及什麼? │ │答:及呂朝的財產。 │ │問:你父親的財產? │ │答:對。 │ │問:這是9年多前的事情? │ │答:對。 │ │問:啊你什麼時候知道的? │ │答:現在才知道。 │ │問:現在才知道?什麼時候才知道的? │ │答:現在。 │ │問:現在是什麼時候? │ │答:爸爸死的時候才知道。 │ │問:父親死亡是什麼時候? │ │答:3年了,3年前,92年。 │ │問:你父親92年? │ │答:102年。 │ │問:102年死亡的時候你就知道了? │ │答:才知道。 │ │問:才知道。 │ │答:因為他 │ │問:啊那個企業社跟父親的資產、財產有多少,你知道嗎? │ │答:500萬啊,他買的汽車0000年是我以前現金買的。 │ │問:不是啊,啊那父親的財產有多少? │ │答:1千多萬。 │ │問:1千多萬 │ │答:他拿了500萬,跟呂怡蓁(音譯)拿了500萬。 │ │問:所以被告侵占了500多萬? │ │答:對。 │ │問:然後你父親 │ │答:呂怡蓁(音譯) │ │問:好,沒關係,102年死亡的時候你才知道的? │ │答:爸爸死亡了,他跑來家機機歪歪,搞得天翻地覆,都不算,然後云│ │ 云、云云。 │ │問:好啦。 │ │答:現在才 │ │問:那詐欺的部分是什麼? │ │答:詐欺就是他沒有,○○公司沒有云云、云云,騙我爸爸的錢,○○│ │ ○企業社才有(不清楚)。 │ │問:所以詐欺跟侵占是一樣的?他騙走你的公司的財產。 │ │答:騙走我爸爸 │ │問:跟你公司,○○○ │ │答:業務的資產。 │ │問:對啊。 │ │答:資產。 │ │問:對,資產嘛齁,詐欺跟侵占。 │ │答:中國石油的廢鐵,譬如中國石油的廢鐵。 │ │ │ │問:好,那偽造文書的部分是什麼? │ │答:他 │ │問:嘿。 │ │答:沒有駕照。 │ │問:嗯。 │ │答:騙有駕照,說什麼我偷拿。跟朱義弘(音譯) │ │問:他明明沒有駕照,卻偽造駕照,然後去領車,是不是? │ │答:跟朱義弘偷東西,六萬塊。朱義弘就犯案,這一定要給我我寫喔。│ │ 朱義弘委託江佳宏(音譯)。 │ │問:委託這個朱義弘。 │ │答:他是無駕照,去做槍手被抓到,結果怎麼沒事,有被抓到。 │ │問:委託,來。 │ │答:朱義弘。 │ │問:委託朱義弘,去偽造自己的那個 │ │答:駕照。 │ │問:駕照,是不是? │ │答:對 。 │ │問:然後去做了什麼事情? │ │答:說他有駕照。 │ │問:去領、領車喔? │ │答:他有駕照,這樣偷開我的車。我在新興工商讀書,他把車開走。 │ │問:然後去偷開你的車? │ │答:對啦。他沒駕照怎麼可以開車嘛?奇怪了。抱這(部分咬字含糊不│ │ 清,意思不明),亂搞一大堆,朱義弘有問題啦。他怎麼找朱義弘│ │ 講什麼說我怎樣、怎樣。 │ │問:喔。 │ │答:可以講的就講,你不要亂講。 │ │問:啊你這個要當做證據是不是? │ │答:我只能這樣而已啊。 │ │問:這個是要給我的嗎? │ │答:對,但我不能通通給你。 │ │問:嗯。 │ │ │ │答:最主要是(聽不清楚) │ │問:好啦,還有什麼? │ │答:這個給你,不用啦 │ │問:好好,這個給我當證據啦,啊這個有頭嗎? │ │答:(聽不清楚) │ │問:好啦,這樣就好了。 │ │答:本來就要守法。 │ │問:好。所以證據就是這些啦齁?這都沒有完整ㄋㄟ? │ │答:我只能(聽不清楚),他通通沒有做,都是我在用。 │ │問:這個頭在哪邊?這個案號在哪邊?你要給我嗎?這一份要給我嗎?│ │答:整本的啦。 │ │問:我要看案號啦,我看一下案號就好。 │ │答:(拿資料給檢察事務官)。 │ │問:好不好?齁? │ │答:我也有簽約(一邊自言自語,內容不清楚,一邊翻弄資料)。 │ │問:好,這個給你。 │ │答:他有沒有幫我們家(自言自語,聽不清楚內容) │ │問:好啦,那個不用啦。 │ │答:(拿資料給檢察事務官、聽不清楚內容)。 │ │問:好。啊那個詐術的部分是什麼啊?說他把你的○○○企業社的資產│ │ 跟父親的財產騙走?是怎麼騙走的啊?他是跟你爸爸騙走是不是?│ │ 還是怎樣? │ │答:他騙我爸爸說他有,結果他兩個夫妻都去上班啦,他自己證照都借│ │ 給公司,沒有營業,借人證照(聽不清楚內容)。 │ │問:不是,我的意思是說他怎麼把公司的資產騙走啊?他是用怎樣? │ │答:爸爸死亡的時候,他腰插在那裡幹嘛幹嘛,恐嚇,跟(聲音不清楚│ │ )在那邊罵人,跟(聲音不清楚)恐嚇我們家,我們家被恐嚇啊(│ │ 聲音不清楚) │ │問:是找黑社會到你家去恐嚇? │ │答:對,我爸爸媽媽都知道(聽不清楚)。 │ │問:好,所以詐術到底是什麼,你也不知道? │ │答:詐術 │ │問:怎麼騙的你知道嗎? │ │答:ㄟ,我在拿個照片相片給你看。 │ │問:嘿,不用啦,沒關係,好,還有其他證據要提出嗎? │ │答:啊,有有,等一下(自言自語,聽不清楚)。 │ │答:(拿資料給檢察事務官)。 │ │問:好好,就這樣啦,齁?好不好?還有要講的嗎? │ │答:(聲音不清楚)爸爸媽媽都死了,不要再罵爸爸(不清楚)。 │ │問:希望他不要再罵爸爸? │ │答:第一個,爸爸是模範父親。 │ │問:嘿。 │ │答:爸爸是模範父親。 │ │問:嘿。 │ │答:(聲音不清楚) │ │問:好,我再去查啦,齁? │ │答:都知道我要什麼,我要(聲音不清楚) │ │問:爸爸是模範父親,還有沒有? │ │答:爸爸是模範父親,不要再罵爸爸了。 │ │問:好。 │ │答:不要再罵了。 │ │問:好啦,等一下筆錄。 │ │答:(自言自語,不清楚)照不清楚。 │ │問:好啦,你要簽名啊。 │ │(呂學全將資料拿到後面裝在包包裡,之後走到前面簽名) │ │問:好。這樣可以離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