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附民上字第55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8年度附民上字第55號
- 上訴人
- 鉅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周品誠
- 上訴人
- 固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周品誠
- 被上訴人
- 楊宏煒
上列當事人間因竊盜附帶民事訴訟事件,上訴人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8年3月25日第一審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駁回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106 年度附民字第88號),提起上訴。查:被上訴人楊宏煒被訴竊盜案件,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諭知無罪,檢察官不服原判決提起上訴後,業經本院判決上訴駁回在案(本院108 年度上易字第1014號)。上訴人之告訴代理人於本院審理中陳明刑事部分如維持原判決時,請求將本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見本院108 年度上易字第1014號卷第81頁)。茲刑事竊盜案業經本院維持原判決,駁回檢察官之上訴,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3條第1項但書,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管轄法院之民事庭,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