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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重附民字第78號

證券交易法等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11 月 30 日

法官陳德民鄭富城葉力旗

原告
鈞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悠克電子股份有限
原告
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建福
原告
鈞洺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悠準投資股份
原告
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建福
原告
澄蓁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遠程國際股份有限
原告
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建福
被告
周明青
被告
陳威橡
參加人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法定代理人
張心悌
代理人
黃章峻律師

上列被告等因109年度金上重訴字第44號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經原告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二十四庭審判長法 官 陳德民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30 日

法 官 鄭富城

法 官 葉力旗

書記官 王心琳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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