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重附民字第7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證券交易法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11 月 30 日
- 當事人鈞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重附民字第78號 原 告 鈞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悠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建福 原 告 鈞洺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悠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建福 原 告 澄蓁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遠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建福 被 告 周明青 陳威橡 參 加 人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法定代理人 張心悌 代 理 人 黃章峻律師 上列被告等因109年度金上重訴字第44號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 ,經原告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30 日刑事第二十四庭審判長法 官 陳德民 法 官 鄭富城 法 官 葉力旗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王心琳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