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金上重更二字第4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林鴻明
- 選任辯護人
- 薛松雨律師
- 選任辯護人
- 宋耀明律師
- 選任辯護人
- 參 與 人 啟揚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劉淑芳
上列上訴人等因證券交易法等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金重訴字第7號,中華民國103年7月25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刑事第二十四庭審判長法 官 陳德民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9年度金上重更二字第4號
上列上訴人等因證券交易法等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金重訴字第7號,中華民國103年7月25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刑事第二十四庭審判長法 官 陳德民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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