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
110年度附民字第459號
- 原告
- 林慶章
- 被告
- 頂尖教育顧問有限公司(已清算完結)
- 法定代理人
- 林雅容
上列被告因違反銀行法案件(110年度金上重訴字第50號),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理由
一、刑事訴訟諭知無罪、免訴或不受理之判決者,應以判決駁回原告之訴,刑事訴訟法第503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二、本件被告頂尖教育顧問有限公司被訴違反銀行法案件,因被告於原審110年6月25日宣示判決前完成清算程序向法院聲報清算完結,而不存續,且無從補正,業經本院以110年度金上重訴字第50號為不受理判決,揆諸上揭規定,則原告附帶提起之民事訴訟,自應予駁回,其假執行之聲請因亦無所附麗,應併予駁回。
三、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3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