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附民字第297號
- 原告
- 莊宜樺
- 被告
- 黃建融
上列被告因110年度上訴字第1913號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前述刑事部分,因被告於民國110年9月7日當庭撤回上訴而告確定,有被告當庭填寫之撤回上訴聲請書附卷可稽,本院僅應就附帶民事訴訟為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11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0年度附民字第297號
上列被告因110年度上訴字第1913號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前述刑事部分,因被告於民國110年9月7日當庭撤回上訴而告確定,有被告當庭填寫之撤回上訴聲請書附卷可稽,本院僅應就附帶民事訴訟為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11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