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附民字第45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銀行法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7 月 29 日
- 當事人陳宗志、田書旗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附民字第458號 原 告 陳宗志 被 告 田書旗 百易新創國際控股份有限公司 法尼新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列二被告 法定代理人 田書旗 被 告 黃淑霞 (現於法務部○○○○○○○○○○羈 押中) 陳育勝(原名陳建智) 王芊諭 王雅玲 陳嬿如 曹念楚 林睿杰(原名林瑞良) 吳承訓 黃邁慧 曾永旭 張晉嘉 林聖元 上列被告等因被告田書旗等本院110年度金上重更一字第10號違 反銀行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9 日刑事第十庭 審判長法 官 林婷立 法 官 呂煜仁 法 官 吳麗英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李文傑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