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3 分鐘讀完全文 861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上訴字第1493號

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刑事裁判日期 113 年 04 月 09 日

法官吳秋宏鍾雅蘭黃雅芬

上訴人
即被告
邱梓庭
選任辯護人
張宏明律師(法扶)

上列上訴人即被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12年6月7日所宣示之判決,有應更正部分,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原判決原本及正本附表編號1之槍枝管制編號應更正如本裁定附表第2欄所示之內容。

理由

一、裁判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或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而於全案情節與裁判本旨無影響者,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刑事訴訟法第227條之1第1項定有明文。

二、經查,本件原判決之原本及其正本附表編號1物品名稱欄所列本件扣案非制式手槍之管制編號,有如本裁定附表「原判決原本之記載」欄所載誤繕之處,而此等誤載並不影響於全案情節與判決本旨,揆諸前開說明,爰更正如本裁定附表第2欄「更正後之正確記載」欄所示之內容。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9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吳秋宏

                   法 官 鍾雅蘭

                   法 官 黃雅芬

書記官 鄭雅云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0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1.原判決原本之記載 2.更正後之正確記載 非制式手槍 (含彈匣1個,槍枝管制編號0000000000) 非制式手槍 (含彈匣1 個,槍枝管制編號0000000000)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112年度上訴字第1493號於民國 113 年 04 月 09 日裁判,案由為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