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474號
- 原告
- 王珍英
- 訴訟代理人
- 陳澤嘉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林昱朋律師
- 被告
- 林信男
- 被告
- 李立賢
- 被告
- 臺灣綠色農業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千慧
- 被告
- 得人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立賢
謝寶慧
薛雅憫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110年度金上重訴字第51號違反銀行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